于秀美:城市和谐的“调音师”

任春铭
2025-05-16

撰稿:任春铭

编辑:滕斌

她在基层社区党委书记、居委会主任、街道司法所所长和街道综治办主任岗位上摸爬滚打近30年,有着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。

荣退后,她又担当起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负责人的重任,成为一名不穿法袍的“法官”,全身心地投入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服务工作中来。

她就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模范人民调解员、山东省齐鲁和谐使者、烟台市法治人物、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负责人——于秀美。

在人民调解工作中,于秀美坚持矛盾不上交,服务不缺位,推进辖区实现“和为贵;在法治服务实践中,于秀美主动进百家门,听百家言,解百家难,为群众办实事,办好事,破困局,弘扬清风正气。

于秀美自从担任基层社区服务单元的“一把手”那时起,呈献给居民的就是一颗火热赤诚的社工筑情之心。

数十年来,于秀美坚守在一线,奉献在前沿,服务在基层,赤子之心永不褪色。

在担任了芝罘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负责人后,于秀美带领全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,化解矛盾纠纷,维护和谐稳定,为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,做出了功不可没的卓越性贡献。她本人也率先垂范,专挑疑难复杂案子办,依法调解执结各类民事矛盾纠纷1000余件,向法治政府交出了合格的答卷。

基层调解,定分止争,于秀美每天面对的都是“一地鸡毛”,看起来事情不大,做起来艰难复杂。但于秀美靠乐此不彼的法治服务精神,行走在百姓中间,用脚步丈量文明,用实干书写忠诚,专捡矛盾纠纷的“硬骨头”啃。

在于秀美看来,只有自己多跑腿、多动嘴,才能让群众少烦心、少受累。她把每次矛盾的化解,都看做是一次“情理法”的精准研判,她认为每调解一起“家务事”,都是在修复一个社会细胞,每平息一桩“小纠纷”,都是在筑牢一方土地和谐稳定的根基。

农民工问题,是党委、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时代考题,既关系到农民兄弟的切身利益,也关系到一座城市的社会温度,还关系到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。

有个河北农民工,承揽外地包工头转包给他在烟台的一个建筑工程施工项目,欠下4万多元工程尾款,索要一年未果。这位农民工发自对于秀美的信任找到了她,请求帮忙讨要。

于秀美在调查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,通过互联网平台,与身在千里之外的包工头取得联系,讲明因果利害,依法予以调解,从查账到核算,从讲理到讲法,情理法结合,用了近一个工作日,使4万多元工程尾款一个子儿也不少如数到账。

外地这位农民工紧紧握住于秀美的手感激地说:“烟台政府太好了,今后打工我哪也不去,就来烟台。”

再温润的城市,也有不和谐的“杂音”,于秀美更像是城市生活的“调音师”,不仅在“情理法”之间寻求平衡,也是在为社会转化不和谐的音符。

受经济下行和就业困难影响,年轻人浮躁情绪加重,事业不顺、家庭不和、夫妻矛盾、离婚离家,是摆在社会表面不争的事实,有碍于社会和谐稳定。

于秀美审时度势,适时倡导成立起“幸福护航”婚姻家庭赋能志愿服务驿站,与妇联、民政、司法等部门,开展前瞻性预防,捆绑式服务,取得实质效果和社会效益。

公益项目落地8年来,于秀美带领团队,守护家庭单元,修复社会细胞,为5千多对“婚变夫妻”破镜重圆,为1万多个“险象家庭”化解危机,在对家庭这个社会最小单元的治理服务上,做出了突破性贡献。

“在调解路上坚持法治服务”,于秀美丈量出一条朴素的真理:“基层治理的密码,就藏在把“情理法融进人们心坎”的坚守里,它不仅是利益的平衡术,更是文明的传承场。”

“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”,这是古老中国圣人心中最理想的社会形态。

对空巢家庭,失独老人,弱势群众倾情帮扶,是于秀美投身法治服务的头等大事。她常说:“尊重老人,就像爱护珍贵文物,因为老人承载着岁月的记忆,而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,如果能把更多的力量汇聚在一起,就会变成爱意澎湃的海洋。”

为此,于秀美在为年轻新人的婚姻矛盾提供劝和止纷法治服务的同时,还把目光和援手投向了孤苦无助的弱势老人,发动身边的同事和朋友,共同承担起帮老助老、爱弱爱孤的社会责任。

于秀美以法治为根,以调解为媒,以公益为魂,做到情系鳏寡,敬业奉献,助人为乐,“结交”下30多位空巢老人,像亲女儿一样,长年服务,浓情相伴,使受助老人的困苦之忧烟消云散。

尘雾之微补益山海,莹烛末光增辉日月。

于秀美日日行不怕千万里,常常做不怕万千事,他几十年如一日,为困难群众送温暖,献爱心,为烟台这座全国文明城市尽绵薄之力。

于秀美带领的法治志愿服务队和家缘婚姻家庭服务队,从刚开始时的10几个人,发展到线下600多人,线上咨询不计其数,她服务无止境,上阵当先锋,在法治服务路上勇毅前行;她解决矛盾纠纷1000多件;为农民工讨要钱款上百万元;让5千多对“婚变”夫妻破镜重圆;结对帮扶30多位失独老人生活起居和求医问诊;长期在法治服务道路上勇毅前行,成为一道光,照耀更多人……。

一分付出,就有一分收获,十分付出,就有十分收获。

因为出色的工作,于秀美获得“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模范人民调解员”“齐鲁和谐使者”“烟台市法治人物”等荣誉称号,并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……。

迎着闪亮的光环,在镁光灯下面,于秀美初心常红,砥砺前行。

一个数字构成一个亮点,一片数字构成一片灿烂,一串串暖心的大数据,认证了于秀美心里装着群众,和对法治服务的一往情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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